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其中:司法辅助警察岗位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法官助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1000米。体能测试结果在河南瑞祥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综合服务大厅公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司法辅助警察岗位根据体能测试用时从短到长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
2.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具有司法资格A证(法律资格A证)或者取得法律类研究生学历的,报考法官助理岗位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入围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选择参加笔试的,按照实际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有缺考、作弊或者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若招聘岗位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总成绩,按体检人数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内容为:入围人员报名资格条件、遵纪守法情况及一贯表现。
1.拟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不低于新密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河南瑞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工资标准2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并随新密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
3.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
4.法官助理岗位另外享受1000元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