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已经走过十年历程,“喝酒不开车”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但仍然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2022年3月23日夜,潢川县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组织开展酒驾夜查集中行动。次日凌晨0时55分,县滨河北路摩登经典咖啡厅附近,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豫A34***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连**(男)有酒后驾驶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酒精呼气值为131mg/100ml,涉嫌醉驾,后抽取该连某某体内静脉血液送检,经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连某某静脉血液中检测出乙醇含量为143.4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连某某称,他当日夜和朋友在城区一家烧烤店吃饭,自己喝了3两白酒和一瓶啤酒,饭后想着夜已深,天又冷,自己不会遇上交警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谁知没走多远,就被交警查住。仅仅因为“一杯酒”及“一念之差”就造成现在的结局,想着醉驾将要面临的沉重代价,自己是又悔又怕。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等待连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